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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 懷 仁 (Ferdinand VERBIEST) , 字 敦 伯 , 1623 年 10 月 9 日 生 , 1641 年 9 月 29 日 入 耶 穌 會 , 1659 年 抵 華 , 1688 年 1 月 28 日 卒 於 北 京 。
南 懷 仁 是 耶 穌 會 士 中 數 一 數 二 的 傑 出 人 物 。 1623 年 10 月 9 日 , 生 於 比 利 時 , 他 先 在 布 魯 日 讀 了 一 年 書 , 後 在 庫 爾 特 來 讀 了 四 年 , 又 在 盧 汶 攻 讀 哲 學 一 年 。
1641 年 , 年 方 十 八 , 進 了 耶 穌 會 初 學 院 。 他 曾 有 五 年 之 久 任 文 學 和 修 辭 學 教 師 。 他 因 傳 教 心 切 , 兩 次 從 西 班 牙 赴 美 , 均 未 如 願 。 1657 年 , 他 的 長 上 派 遣 他 隨 同 衛 匡 國 (M. Martini) 神 父 去 中 國 。 抵 達 澳 門 不 久 , 於 1659 年 發 願 。
南 懷 仁 和 利 瑪 竇 (M. Ricci) 、 湯 若 望 (J.A. Schall von Bell) 兩 位 神 父 有 著 很 多 相 似 之 處 ; 對 科 學 有 很 深 造 詣 , 對 傳 教 事 業 有 高 度 熱 情 , 以 及 其 他 操 守 方 面 的 優 良 品 德 。 對 當 時 信 仰 基 督 還 處 在 初 始 階 段 的 中 國 來 說 , 在 傳 教 事 業 的 迫 切 需 要 上 , 除 了 利 、 湯 兩 位 神 父 外 , 幾 乎 再 無 別 人 能 比 南 懷 仁 更 重 要 了 。
在 他 廿 九 年 的 傳 教 生 活 中 , 專 心 從 事 宣 傳 福 音 的 工 作 。 經 南 懷 仁 神 父 的 努 力 , 使 長 期 被 流 放 在 外 的 一 批 傳 教 士 得 以 回 歸 教 區 工 作 。
1659 年 , 他 先 是 被 派 去 陝 西 , 和 李 方 西 (J.F.R. de Ferrariis) 神 父 共 同 工 作 。 後 於 1660 年 被 調 往 北 京 幫 助 年 事 已 高 , 出 任 欽 天 監 監 正 的 湯 若 望 神 父 從 事 曆 算 工 作 。 1664 年 , 由 於 楊 光 先 和 四 名 輔 政 大 臣 的 發 難 誣 告 , 使 湯 若 望 和 其 他 傳 教 士 , 並 整 個 天 主 教 受 到 迫 害 。 時 湯 若 望 因 身 患 癱 瘓 , 說 話 困 難 , 且 身 係 桎 梏 , 跪 地 受 審 , 已 無 力 為 自 己 申 辯 。 南 懷 仁 寸 步 不 離 , 不 辭 自 身 的 艱 險 為 這 位 難 友 在 森 嚴 的 大 堂 上 代 為 辯 護 。
當 時 在 京 的 四 位 神 父 都 被 腳 鐐 手 銬 , 投 入 大 牢 達 六 個 月 之 久 , 其 中 南 懷 仁 神 父 因 年 輕 力 壯 , 所 戴 鐐 銬 更 為 沉 重 。 他 們 幾 乎 每 天 被 提 審 , 然 後 再 被 投 入 大 牢 。 在 獄 中 , 他 們 除 祈 禱 外 , 又 為 前 來 探 監 的 眾 多 教 友 聽 神 工 , 鼓 勵 他 們 堅 守 聖 道 , 忍 受 磨 難 , 並 講 述 聖 教 初 期 的 教 難 事 蹟 。
1669 年 清 帝 降 旨 開 釋 南 懷 仁 、 利 類 思 (L. Buglio) 和 安 文 思 (G. de Magallaens) 。 但 湯 若 望 已 於 三 年 前 去 世 , 其 他 傳 教 士 仍 流 放 在 廣 東 。 自 此 開 始 逐 漸 復 職 。 著 令 南 懷 仁 任 欽 天 監 一 職 。
南 懷 仁 得 到 皇 帝 的 信 任 後 , 不 失 時 機 而 又 審 慎 地 請 求 皇 上 讓 流 放 在 廣 州 的 傳 教 士 們 回 歸 內 地 , 並 在 全 國 各 地 自 由 傳 教 。 皇 帝 即 出 諭 旨 , 保 証 凡 在 他 幼 年 輔 政 時 期 遭 受 磨 難 的 神 父 可 安 心 向 他 呈 訴 。 於 是 南 懷 仁 和 兩 位 同 會 會 士 奏 請 追 究 楊 光 先 等 僭 越 大 權 , 假 公 濟 私 進 行 誣 陷 , 禁 止 宣 揚 真 教 並 驅 逐 傳 教 士 一 案 。 經 有 關 各 部 及 王 公 大 臣 等 會 同 審 議 後 , 終 於 皇 諭 公 布 : 天 主 教 教 義 教 規 曾 被 不 公 正 地 查 禁 , 今 查 明 並 無 違 反 國 家 利 益 庶 民 職 守 之 道 。 為 此 , 凡 被 逐 教 士 可 回 原 堂 從 事 本 職 。 諭 旨 並 為 湯 若 望 公 開 平 反 昭 雪 , 恢 復 原 賜 榮 銜 , 又 撥 巨 款 為 其 修 建 墳 墓 。 這 道 諭 旨 在 1671 年 頒 布 。
1675 年 , 南 懷 仁 又 作 出 了 為 人 稱 譽 的 業 績 。 當 時 吳 三 桂 叛 亂 , 並 挫 敗 清 軍 。 因 吳 三 桂 叛 軍 盤 據 山 區 , 非 大 炮 就 無 法 進 攻 。 南 懷 仁 當 時 把 湯 若 望 所 鑄 火 炮 修 復 。 除 此 之 外 , 南 懷 仁 從 事 於 其 他 有 利 國 計 民 生 的 大 量 工 程 : 如 開 掘 運 河 , 疏 通 河 道 。 在 從 事 繁 重 的 科 研 工 作 的 同 時 , 他 從 不 忽 視 宣 傳 信 仰 方 面 的 本 職 任 務 。
1676 年 , 南 懷 仁 被 任 命 為 耶 穌 會 副 省 會 長 。
他 為 人 謙 虛 熱 誠 , 急 人 所 急 , 不 遺 餘 力 ; 但 律 己 甚 嚴 , 視 世 榮 如 敝 屣 , 堅 守 神 貧 , 苦 身 克 己 ; 他 恪 守 修 會 職 責 , 視 富 貴 如 浮 雲 。
南 懷 仁 一 直 懷 著 為 主 致 命 的 期 望 , 他 以 高 度 的 耐 力 承 受 了 病 中 的 劇 烈 痛 苦 。 1688 年 , 領 受 終 傅 聖 事 之 後 , 安 逝 於 主 懷 , 享 年 六 十 五 歲 。
節錄自費賴之著《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 (1552-1773)》
著作:
《教 要 序 論》、《告 解 原 義》、《聖 體 答 疑》、《善 惡 報 略 說》、《妄 推 吉 凶 之 辯》、《道 學 家 傳》、《儀 象 志》、《儀 象 圖》、《康 熙 永 年 曆 法》、《曆 法 不 得 已 辯》、《簡 平 規 總 星 圖》、《熙 朝 定 案》、 《坤 輿 全 圖》、《坤 輿 圖 說》、《坤 輿 外 紀》、《赤 道 南 北 星 圖》、 《測 驗 紀 略》、《驗 氣 說》、《康 熙 十 年 曆 本》、《康 熙 十 三 年 曆 本》、《康 熙 十 五 年 曆 本》、《康 熙 十 八 年 曆 本》、《康 熙 二 十 六 年 曆 本》、 《1684 年 滿 文 曆 本》、《1686 年 滿 文 曆 本》、《1674 年 天 象》、《康 熙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月 食 圖》、《康 熙 八 年 四 月 初 一 日 癸 朔 日 食 圖》、《南 懷 仁 觀 測 月 食 手 稿》、《天 文 工 作 雜 錄》、《吸 毒 石 原 由 用 法》、《幾 何 原 理》、《漢 文 語 法》、《中 文 語 法》、《歐 洲 天 文 學》、《康 熙 年 代 在 中 國 造 的 歐 洲 天 文 學 機 械》、《皇 上 出 巡 記》及 書 信 等 。
原文链接:http://archives.catholic.org.hk/Rare%20Books/Author/F-Verbiest.htm
南 懷 仁 是 耶 穌 會 士 中 數 一 數 二 的 傑 出 人 物 。 1623 年 10 月 9 日 , 生 於 比 利 時 , 他 先 在 布 魯 日 讀 了 一 年 書 , 後 在 庫 爾 特 來 讀 了 四 年 , 又 在 盧 汶 攻 讀 哲 學 一 年 。
1641 年 , 年 方 十 八 , 進 了 耶 穌 會 初 學 院 。 他 曾 有 五 年 之 久 任 文 學 和 修 辭 學 教 師 。 他 因 傳 教 心 切 , 兩 次 從 西 班 牙 赴 美 , 均 未 如 願 。 1657 年 , 他 的 長 上 派 遣 他 隨 同 衛 匡 國 (M. Martini) 神 父 去 中 國 。 抵 達 澳 門 不 久 , 於 1659 年 發 願 。
南 懷 仁 和 利 瑪 竇 (M. Ricci) 、 湯 若 望 (J.A. Schall von Bell) 兩 位 神 父 有 著 很 多 相 似 之 處 ; 對 科 學 有 很 深 造 詣 , 對 傳 教 事 業 有 高 度 熱 情 , 以 及 其 他 操 守 方 面 的 優 良 品 德 。 對 當 時 信 仰 基 督 還 處 在 初 始 階 段 的 中 國 來 說 , 在 傳 教 事 業 的 迫 切 需 要 上 , 除 了 利 、 湯 兩 位 神 父 外 , 幾 乎 再 無 別 人 能 比 南 懷 仁 更 重 要 了 。
在 他 廿 九 年 的 傳 教 生 活 中 , 專 心 從 事 宣 傳 福 音 的 工 作 。 經 南 懷 仁 神 父 的 努 力 , 使 長 期 被 流 放 在 外 的 一 批 傳 教 士 得 以 回 歸 教 區 工 作 。
1659 年 , 他 先 是 被 派 去 陝 西 , 和 李 方 西 (J.F.R. de Ferrariis) 神 父 共 同 工 作 。 後 於 1660 年 被 調 往 北 京 幫 助 年 事 已 高 , 出 任 欽 天 監 監 正 的 湯 若 望 神 父 從 事 曆 算 工 作 。 1664 年 , 由 於 楊 光 先 和 四 名 輔 政 大 臣 的 發 難 誣 告 , 使 湯 若 望 和 其 他 傳 教 士 , 並 整 個 天 主 教 受 到 迫 害 。 時 湯 若 望 因 身 患 癱 瘓 , 說 話 困 難 , 且 身 係 桎 梏 , 跪 地 受 審 , 已 無 力 為 自 己 申 辯 。 南 懷 仁 寸 步 不 離 , 不 辭 自 身 的 艱 險 為 這 位 難 友 在 森 嚴 的 大 堂 上 代 為 辯 護 。
當 時 在 京 的 四 位 神 父 都 被 腳 鐐 手 銬 , 投 入 大 牢 達 六 個 月 之 久 , 其 中 南 懷 仁 神 父 因 年 輕 力 壯 , 所 戴 鐐 銬 更 為 沉 重 。 他 們 幾 乎 每 天 被 提 審 , 然 後 再 被 投 入 大 牢 。 在 獄 中 , 他 們 除 祈 禱 外 , 又 為 前 來 探 監 的 眾 多 教 友 聽 神 工 , 鼓 勵 他 們 堅 守 聖 道 , 忍 受 磨 難 , 並 講 述 聖 教 初 期 的 教 難 事 蹟 。
1669 年 清 帝 降 旨 開 釋 南 懷 仁 、 利 類 思 (L. Buglio) 和 安 文 思 (G. de Magallaens) 。 但 湯 若 望 已 於 三 年 前 去 世 , 其 他 傳 教 士 仍 流 放 在 廣 東 。 自 此 開 始 逐 漸 復 職 。 著 令 南 懷 仁 任 欽 天 監 一 職 。
南 懷 仁 得 到 皇 帝 的 信 任 後 , 不 失 時 機 而 又 審 慎 地 請 求 皇 上 讓 流 放 在 廣 州 的 傳 教 士 們 回 歸 內 地 , 並 在 全 國 各 地 自 由 傳 教 。 皇 帝 即 出 諭 旨 , 保 証 凡 在 他 幼 年 輔 政 時 期 遭 受 磨 難 的 神 父 可 安 心 向 他 呈 訴 。 於 是 南 懷 仁 和 兩 位 同 會 會 士 奏 請 追 究 楊 光 先 等 僭 越 大 權 , 假 公 濟 私 進 行 誣 陷 , 禁 止 宣 揚 真 教 並 驅 逐 傳 教 士 一 案 。 經 有 關 各 部 及 王 公 大 臣 等 會 同 審 議 後 , 終 於 皇 諭 公 布 : 天 主 教 教 義 教 規 曾 被 不 公 正 地 查 禁 , 今 查 明 並 無 違 反 國 家 利 益 庶 民 職 守 之 道 。 為 此 , 凡 被 逐 教 士 可 回 原 堂 從 事 本 職 。 諭 旨 並 為 湯 若 望 公 開 平 反 昭 雪 , 恢 復 原 賜 榮 銜 , 又 撥 巨 款 為 其 修 建 墳 墓 。 這 道 諭 旨 在 1671 年 頒 布 。
1675 年 , 南 懷 仁 又 作 出 了 為 人 稱 譽 的 業 績 。 當 時 吳 三 桂 叛 亂 , 並 挫 敗 清 軍 。 因 吳 三 桂 叛 軍 盤 據 山 區 , 非 大 炮 就 無 法 進 攻 。 南 懷 仁 當 時 把 湯 若 望 所 鑄 火 炮 修 復 。 除 此 之 外 , 南 懷 仁 從 事 於 其 他 有 利 國 計 民 生 的 大 量 工 程 : 如 開 掘 運 河 , 疏 通 河 道 。 在 從 事 繁 重 的 科 研 工 作 的 同 時 , 他 從 不 忽 視 宣 傳 信 仰 方 面 的 本 職 任 務 。
1676 年 , 南 懷 仁 被 任 命 為 耶 穌 會 副 省 會 長 。
他 為 人 謙 虛 熱 誠 , 急 人 所 急 , 不 遺 餘 力 ; 但 律 己 甚 嚴 , 視 世 榮 如 敝 屣 , 堅 守 神 貧 , 苦 身 克 己 ; 他 恪 守 修 會 職 責 , 視 富 貴 如 浮 雲 。
南 懷 仁 一 直 懷 著 為 主 致 命 的 期 望 , 他 以 高 度 的 耐 力 承 受 了 病 中 的 劇 烈 痛 苦 。 1688 年 , 領 受 終 傅 聖 事 之 後 , 安 逝 於 主 懷 , 享 年 六 十 五 歲 。
節錄自費賴之著《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 (1552-1773)》
著作:
《教 要 序 論》、《告 解 原 義》、《聖 體 答 疑》、《善 惡 報 略 說》、《妄 推 吉 凶 之 辯》、《道 學 家 傳》、《儀 象 志》、《儀 象 圖》、《康 熙 永 年 曆 法》、《曆 法 不 得 已 辯》、《簡 平 規 總 星 圖》、《熙 朝 定 案》、 《坤 輿 全 圖》、《坤 輿 圖 說》、《坤 輿 外 紀》、《赤 道 南 北 星 圖》、 《測 驗 紀 略》、《驗 氣 說》、《康 熙 十 年 曆 本》、《康 熙 十 三 年 曆 本》、《康 熙 十 五 年 曆 本》、《康 熙 十 八 年 曆 本》、《康 熙 二 十 六 年 曆 本》、 《1684 年 滿 文 曆 本》、《1686 年 滿 文 曆 本》、《1674 年 天 象》、《康 熙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月 食 圖》、《康 熙 八 年 四 月 初 一 日 癸 朔 日 食 圖》、《南 懷 仁 觀 測 月 食 手 稿》、《天 文 工 作 雜 錄》、《吸 毒 石 原 由 用 法》、《幾 何 原 理》、《漢 文 語 法》、《中 文 語 法》、《歐 洲 天 文 學》、《康 熙 年 代 在 中 國 造 的 歐 洲 天 文 學 機 械》、《皇 上 出 巡 記》及 書 信 等 。
原文链接:http://archives.catholic.org.hk/Rare%20Books/Author/F-Verbiest.htm